看看下面的句子,有没有语病?
“在旧的医疗体制下,经常出现一个享受公费医疗、全家免费看病吃药的情况,这不仅给国家造成极大的浪费,而且给病人自己带来危害。”
西宾这个自信对语法还算有此研究的人,看花了眼,想破了脑,也找不出语病所在。看一看答案,说是“不仅……而且……间的句子应该互换”。
说来这样的题目西宾也见过不少,可每次都很没法做得符合“标准”,究一究原因,实在是自己这死脑筋所致。
很明显,在我们的“标准”中,不仅有效地强制着我们(包括媒体)怎么说的,也很有效地强制着我们的思维。在这样的病句中测试中,明显地包含着这样的思想:
在任何情况下,国家的一切都是可以且应该凌驾于个人之上的。在“给国家带来极大的浪费”与“给病人带来危害”之间,前者应该比后更进一层,“国家”财产比“个人”安危更重要,而在一个递进关系的得句中,意义上更进一层的分句应该放在后面。所以“标准”规定,这个句子应该改为:“在旧的医疗体制下,经常出现一个享受公费医疗、全家免费看病吃药的情况,这不仅而且给病人自己带来危害,给国家造成极大的浪费。”
所以,代表国家的各机关各部门,都可以理所当然理直气壮地对个人为所欲为,个人被国家为所欲为之所也觉得理所当然,若有几个不甘理所当然地被为所欲为,则被视为刁民而被为所欲为。比如湖北天门城管为所欲为地打人,有人看着不顺眼,拿了手机要拍下他们的事迹,结果被活活打死。
没料这位被打死的人竟然是天门市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和该公司党支部书记,是湖北省水利系统十大标兵,于是媒体就开始关注,于是那打死人者就成了罪犯,若是一般人呢?一定会死得理所当然,腾讯新闻网上就明明白白写着两行大字:“不能让一位好公民默默死去。”就在下面,大家可以去看一看:
http://news.qq.com/zt/2008/hbtmcg/
这说法应该能代表相当多的人内心的真实情感。那么,“不好的公民”就可以“默默”被打死么?!
我想说的是,我们的心灵比较彻底地被控制在“标准”的范围内,说着想着伟大光荣和正确要我们说的话要我们想的事。
这本是一件大大的好事,但是,行呢?
大多数人特别是强势者是绝不会愿意按别人强加的“标准”行事的。于是,我们的学生一走进社会,首先要做的就是对学校说教的否定。就如同马克思于1842年4月的《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一篇论文,副标题是“关于出版自由和公布等级会议记录的辩论)中所说的那样,特权对于普遍自由的限制,使得“人民不得不把具有自由思想的作品看作违法的”,因而“他们总是把违法当作自由,把自由当作非法,而把合法当作不自由”。(见http://solitaryteacher.blogcn.com/diary,3096665.shtml)
于是这会就会普遍形成这样的世界观:凡能说的,都是假的;凡是真的,都是不能说的。
对言论和思想自由的扼杀,“就这样扼杀着国家精神”。
在考试中遇上这样的题目,如果我认为国家利益不可以损害个人利益,是说假话,还是要说真话?
国家利益不可以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正是西方法制的一个重要原则。
德国《布洛克嚎斯百科全书》第15卷认为:“法治国家的要素有如下内容:颁布在法律上限制国家权力(尤其是通过分权)的成文宪法;用基本法规来保障各种不容侵犯的民众权利;法院从法律上保护公民的公共与私人权利不受国家权力的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