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事父母几(1)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2)而不怨。” ——《论语·里仁》
一、注释
(1)几:音jī,轻微、婉转的意思。
(2)劳:忧愁、烦劳的意思。
二、译文
孔子说:“事奉父母,(如果父母有不对的地方),要委婉地劝说他们。见父母心里不愿听从,还是要对他们恭恭敬敬,并不违抗,替他们操劳而不怨恨。”
三、西宾妄语
上回说到“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是包括程朱在内的儒家所坚决反对的,那么儒家是如何看待“孝”的呢?当忠与孝产生冲突时,当如何选择?
朱熹在给本章作注时引用了《礼记·内则》中的话:“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 起敬起孝,说(通“悦”)则复谏。……父母怒不悦,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
《礼记·曲礼》曰:“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 则号泣而随之。”
在儒者看来,对于父母的孝是无条件的,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可似“事君”那般可以“去之”可“逃之”,当然更不可“弑父”。那么,是不是可以这样推断,当为国尽忠与为父母尽孝发生矛盾时,理所当然地要选择孝呢?
对于现代人来说,朱子或《礼记》中的要求实在是太过分,父母有过,我劝他们,他们不高兴,还打我,打得我头破血流,我还得高高兴高地?这完全 “成了封建专制主义,是维护封建宗法家族制度的重要纲常名教”了嘛!他们要打死我,我就得让他们打死喽?
读者别着急,先听我讲一个故事再说。
有一个叫曾参(就是小学课本中那个杀猪给儿子吃以示其诚的那个曾子,其父名点,字皙。相传《论语》就是曾参的弟子和一个叫有若的人的弟子所撰,所以在《论语》被中称为“曾子”)的大孝子,在锄草时不小心把瓜苗给弄断了。他爹曾点气得暴跳如雷,操起一根大棒狠命地打过去,把他那宝贝儿子打得晕倒在地,过了很久才醒过来。
这曾子呢,不但不敢有丝毫的怨气,还挣扎着走到他爹面前谢罪:“儿子刚才做了坏事,把瓜苗给弄断了,让您生这么大的气,费这么大的气力来教育儿子,儿了我怎么敢有怨心呢?”回到家里,想想不对,爸妈会不会因为刚才自己晕倒的事儿担心呢?于是这曾子就在自己的书房里弹着琴大声地唱起歌来,通这种方式来告诉父亲,不必为儿子的身体担忧,自己已经没事儿了。
孔子听了这事儿大为恼怒,就冲门徒们说:“这曾参也太不像话了,这样的人哪像是我的学生啊?他要是再来,就别让他进教室!”
曾子听了很委屈,又不敢自个儿去找老师解释,就托人去问孔子是怎么回事儿。孔子生气地说:“他还说自己没错?这不光是错的问题!他这简直就是在犯罪!当年舜的父亲瞽叟,在舜修房子的时候在下面放火,在舜淘水井的时候往井里填石头,想方设法要害死舜,可是舜都设法逃脱了。舜的做法一方面保全了自己的性命,为国家保全了一个伟大的君主,另一方面又表现了自己博大的孝心,因为这样做使自己的父亲不会获“不父”之罪。要是像他曾参一样,在父亲暴努而要伤他性命的时候,竟然不知道躲避,要是就这么死了,就会陷自己的父亲于不义。再说了,他曾参要是就这么死了,谁来事奉他的父母呢?!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这样的,受父母责罚时,如果责打得轻,就受着,如果责打得太重,就应该设法逃跑。另外,他曾参不仅是他你亲的儿子,还是国家的公民,由于他的原因使一个国家的公民被杀,该当何罪?”
曾子听得老师这番高论,大为惶恐,讷讷地说:“我……我这罪过,实在是太大了。”于是找到孔子,做了一番深刻的检讨。
这事儿记在三国时王肃所撰的《孔子家语·六本》上,原文如下:
曾子耘瓜,误斩其根。曾皙怒建大杖以击其背,曾子仆地而不知人,久之有顷,乃苏,欣然而起,进于曾皙曰:“向也参得罪于大人,大人用力教,参得无疾乎?”退而就房,援琴而歌,欲令曾皙而闻之,知其体康也。孔子闻之而怒,告门弟子曰:“参来勿内。”曾参自以为无罪,使人请于孔子。子曰:“汝不闻乎,昔瞽瞍有子曰舜,舜之事瞽瞍,欲使之未尝不在于侧,索而杀之,未尝可得,小棰则待过,大杖则逃走,故瞽瞍不犯不父之罪,而舜不失烝烝之孝,今参事父委身以待暴怒,殪而不避, 既身死而陷父于不义,其不孝孰大焉?汝非天子之民也?杀天子之民,其罪奚若?”曾参闻之曰:“参罪大矣。”遂造孔子而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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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家语》确系伪书,但这部依据《论语》、《左传》、《国语》、《荀子》、《大小戴礼记》等书资料集合而成的资料汇编,应该是有很高的参考价值的。
从《论语》的相关记载来看,孔子的这番教训对曾参的影响非常深远
“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启(1)予足!启予手!诗云(2):‘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3)夫,小子(4)!” ——《论语·泰伯》
注释
(1)启:开启,曾子让学生掀开被子看自己的手脚。
(2)诗云:以下三句引自《诗经·小雅·小旻》篇。
(3)免:指身体免于损伤。
(4)小子:对弟子的称呼。
译文
曾子有病,把他的学生召集到身边来,说道:“看看我的脚!看看我的手(看看有没有损伤)!《诗经》上说,‘小心谨慎呀,好像站在深渊旁边,好像踩在薄冰上面’。从今以后,我知道我的身体是不再会受到损伤了,弟子们!”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容毁伤”,这是“孝之始”。孝的开始是要爱护自己的身体。不因自己的身体受损而使父母忧伤。更重要的是,不因自己的品行有亏而使双亲受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