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每一本书都是一颗博爱的种子,她应该在每一位读者的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我们万分感激我们所受到的关爱,作为报答,我们将努力使自己成为能够且乐意帮助更多人的人。
一、管理员须知
1、本图书馆所有图书均为这会人士爱心捐赠,我们将怀着同样的博爱之心为所有读者服务。
2、本图书馆所有图书均免费借阅,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得变卖、租借本馆的任何一本图书,也不得向读者收取押金。对于损坏和遗失图书的读者,不得收取赔偿金,而只能要求其购卖相同或类似的书籍归还图书室。
3、本馆所有工作人员均为义务工作人员。根据目前图书馆实际情况,配置馆长1人,馆长负责整理图书,管理教师和学生阅览,并对图书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馆长由教师志愿者担任。
4、图书馆配置管理员若干名,图书管理员由各班志愿者组成,3人一组,轮班上岗,期限为两周到四周,可申请续任。图书管理员须遵守以下规则:
(1)接受馆长的业务指导,服从馆长的工作安排,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热心为读者服务。
(2)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请假。
(3)爱护图书,做好书刊资料的保护工作,保持图书室的环境卫生,注意防火、防盗、防虫蛀鼠咬、防潮湿,防止其他事故的发生。
(4)严格遵守图书馆的书刊借阅规则,不可将书刊随意带出。违者按图书馆规章制度处理。
(5)注意工作方式,遇事无法处理时及时向有关老师报告。
二、读者须知
本馆实行读者阅读信用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1、每位办理借阅证的读者记信用点100点,按规定增加或扣除点数。信用点低于80,取消其借阅资格2周;低于60,收回图书证,永久性取消其借阅资格。
2、借阅图书超期一天扣信用点1点。
3、发现偷窃者,扣除全部信用点,除立即停止其借阅权利外,还将通报学校有关部门予以校纪处分。
4、发现别人遗失的借书证,应立即上交图书馆。用他人已挂失的借书证借阅属偷窃行为,按偷窃处理。
5、发现有剪裁、拆散现象的,按偷书处理。
6、读者遗失书刊时要求购买同版本的原书刊抵赔。如无法买到同版本的原书刊时,可购买两本容量大致相同的同类图书抵赔。
7、发现有圈点、批注、涂改等现象,除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复原外,还将按情节扣除信用点5到20点。
8、违犯《图书馆管理办法》的读者,视情节扣除1到20点。
8、为图书馆进行公益劳动,如打扫卫生等,奖奖励1到3点。
9、本馆鼓励全体师生捐赠图书,每捐一本图书或期刊,奖励5至20点。
10、本馆鼓励全体师生认真阅读,能有效利用图书,如写出高质量的读书笔记或读书论文的读者,奖励3到10点。此奖励由读者所在班级语文老师审定上报图书馆。
11、帮助本馆完善管理办法,被采纳一条管理办法,加2到5点。
12、其它形式的好人好事,可依据政教处的考核给予相应的信用点奖励。
13、本馆以信用点为主要依据,每学期评出学期五佳或十佳读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14、本办法解释权规全体读者和管理员。有争议须首先通过协商解决,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争议,可提请西宾老师或学校政教处协助解决。